通知公告

关于培育创建学校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的通知

2020年05月06日 15:21 宋辉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对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学校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以及培育创建学校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完成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建设任务。面向全校培育创建3-5个“党建工作标杆学院”、30个左右“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一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学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条件要求

“双创”工作面向全校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开展,基层党委、党总支一般应至少成立4年,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2年。参加培育创建的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综合评估工作基础,统筹确定建设任务,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参加培育创建的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基层党委、党总支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本单位管理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委会议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本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四年来,基层党委、党总支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或相应等次;或在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或所在单位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单位承担全省高教(行业)系统及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近四年来,基层党委、党总支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单位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获批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的单位应按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附件1)的要求进行创建。

(二)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两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

3.近两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获批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单位应按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附件2)的要求进行创建。

5.推荐为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党支部也可作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推荐支部参选。

6.按照学校《2020年定点帮扶融水工作要点》中“党建促脱贫”有关要求,入选的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择优参加与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生的结对帮扶活动,对口联系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以帮扶促发展。

三、组织实施

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验收考核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0年5月)

参与申报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对照创建条件自愿申报。

2.“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项目面向教职工、本科生和研究生党支部建设,依托科研平台、重大项目、创新团队设置的党支部要占一定比例,每个基层党委、党总支至少报1个,限报2个。

3.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0年5月18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对材料进行初审、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特别优秀的推荐参评全国、全省创建项目。

(二)创建达标(2020年6月—2021年5月)

入选的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和《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

培育创建实行校党委、基层党委、党总支两级培育管理,以基层党委、党总支培育管理为主。学校党委将通过集体辅导、分组交流、示范观摩、案例研讨等方式,加强对党组织培育创建工作的指导。对入选“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校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三)验收考核(2021年6月)

各建设单位应于2021年5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

1.“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成果要求: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

2.“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成果要求:选取以下至少4类内容作为附件。

(1)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立足岗位实际和学校发展目标,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大讨论”“作风建设整改提升年”等建言献策,形成事实清楚、论证充分、措施明确的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书。

(2)微党课。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大讨论”等中心工作,制作一部10分钟左右的支部书记或党员微党课。

(3)工作案例。汇集师生党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措施,以及“两微一端”“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其他工作的创新工作方法、典型事例、特色主题活动。

(4)微视频。以“工大先锋”为主题,拍摄反映支部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社会服务工作生活状态的影像作品。

(5)党支部故事。撰写一篇介绍党支部亮点工作或反映党支部精神面貌的“党支部故事”稿件,集中展示支部党员在本职岗位爱岗敬业的工作状态。

(6)党建助脱贫攻坚的故事。可通过微视频、照片或者文字的形式展示党支部与贫困地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的故事。

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评定。2021年7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表扬和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同时,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系人:宋 辉

电 话:88491644

电子邮箱:dangjian@nwpu.edu.cn

附件:1.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

指南(院〈系〉党组织)

2.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30日

附件【附件1: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培育创建第二批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西北工业大学党建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