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陕西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人选的通知

2020年05月20日 11:01 石寒 

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0〕4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向省委组织部推荐若干名优秀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第七批博士服务团重点选派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医药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环保、数字经济、计算机等方面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派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获得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6.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及以上行政职务。

三、服务锻炼时间及岗位安排

省博士服务团赴基层一线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根据目前工作安排,第七批服务到岗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中下旬。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四、服务锻炼期间管理

1.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符合条件的博士服务团成员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派出单位的竞争上岗。博士服务团成员锻炼岗位和职务,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服务锻炼期间的职务职级,在服务锻炼结束后不再保留。

2.根据博士服务团成员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可由接收单位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并享受当地补贴。其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期间,要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博士服务团成员因事请假7天以上的,需经服务单位同意后,报接收单位批准。

3.博士服务团成员表现出色,且因工作需要,拟延挂和留任的,由接收单位征求博士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延挂和留任手续,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4.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期间,应全身心投入服务单位工作,派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相关工作,确需承担的工作,须商服务单位和博士本人同意。

五、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审核把关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请推荐人选填写《陕西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在“现实表现材料”一栏签字盖章,于2020年5月29日16: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A124室),电子版发送至hongtd@nwpu.edu.cn。

联 系 人:石 寒

联系电话:88491343

附件:1.《关于开展我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0520

 

附件【关于开展我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陕西省第七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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