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13日 11:1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本学期开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三类班次。各班次具体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学时等要求见表1。

培训班次

培训主要内容

学时要求

培训对象

举办单位

备注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3.学习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不少于24学时(课堂教学不少于16学时)

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未参加二级党校同类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者。

二级党校


发展对象培训班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3.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历史,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

不少于24学时(课堂教学不少于16学时)

被确立为发展对象,且未参加二级党校同类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者。

二级党校

1.须组织结业考试。

2.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考核合格但一年半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者,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组织发展对象重新参加培训并考核。

预备党员培训班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3.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历史,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

不少于32学时(课堂教学不少于16学时)

被接收为预备党员起一年内,未参加过学校党校同类培训或参加培训未结业者。

学校党校

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分长安校区和友谊校区两期,教职工预备党员培训班在友谊校区举办一期。

二、培训方案

党员发展培训各班次须包含“金色课堂”“红色课堂”“蓝色课堂”三大模块,每个班次综合运用课堂教学、实践研学、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方案可参考附件1、附件2。

(一)培训三大模块

1.聚焦学理论,开设“金色课堂”。重点围绕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开展培训,引导学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聚焦强党性,开设“红色课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五史”、革命传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培训,突出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学员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聚焦塑价值,开设“蓝色课堂”。重点围绕“两弹一星”精神、西迁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科学家精神、教育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培训,将“低调务实、兼收并蓄、厚积薄发、为国铸剑”的“总师育人文化”有机融入课堂,引导学员在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建设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二)培训组织形式

培训组织形式须至少包含课堂教学、实践研学、研讨交流,综合运用在培训三大模块中。

1.课堂教学。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以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案例示范等方式开展培训。

2.实践研学。注重实践促学,积极创新实践教学方式,组织学员赴陕西省党性教育基地和大院大所开展实地研学,充分挖掘校内资源开展现场教学、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3.研讨交流。强化学员之间交流互鉴,组织学员开展分组研讨。明确研讨主题,围绕理论学习谈体会,聚焦实践学习谈感受,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为保证分组研讨质量,每个小组学员人数应控制在20人以内。

4.个人自学。引导学员开展自学,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培训教材等内容。个人自学学时不计入总学时。

三、相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须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组织好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和教职工参训。在组织员、党务工作者或辅导员中指定专门负责人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严格审核培训方案,重点对意识形态、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进行审核把关。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配备高水平师资,邀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模范人物等授课,确保培训质量。

(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互动式、体验式、案例式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提升培训效果。

(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加强过程管理,严肃培训纪律,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风气。

(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须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将培训方案、学员名单等信息录入“组织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校党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大类培养学生的报名及培训工作由其辅导员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开展。

(六)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填写统计表和报名表(详见附件3、附件4),于9月20日12:00前将盖章的扫描件和原件发送至党校邮箱。培训教材由学校党校统一配发,领取教材和预备党员培训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宇星,罗淑娟,李玥

联系方式:88460571

党校邮箱:dangxiao@nwpu.edu.cn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4年9月13日

附件【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方案参考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发展对象培训方案参考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名单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4年秋季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xlsx】已下载

下一条:关于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关闭